高明区专利申请的具体作用
作者:佛山兴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8-26 08:46:22
为什么要及时注册商标?
(1)由于我国和许多国家法律都规定,佛山商标注册实行申请在先原则,即对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申请注册相同商标。最先申请者取得商标专用权。因此,企业应及时提出申请,最好在产品的设计阶段,甚至在建厂的同时就着手考虑申请商标注册。倘若等产品进入市场,再去申请注册,就会产生许多麻烦。因为从申请到核准这一年左右里,无法追究他人在相同商品上使用同一商标,如果他人的商品质量低劣,则败坏了该商标的信誉。等取得商标权后再来挽回影响已经很难了。因此不能等到商品进入市场,商标被人仿冒后才想起申请商标注册。还有的企业在生产已初具规模后去申请商标注册时,才发现自己申请注册的商标已是他人注册商标,从而不得不更换商标,就商标本身而言,经过注册的商标受法律保护的力度更大,但未注册的商标并不影响使用。
(2)一个企业往往不具备全国注册商标的资料,因此使用未注册商标就有可能同他人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相似,从而侵犯了他人的商标权。
(3)使用了注册商标的产品容易进入大商场或超市销售,越来越多的大商场或超市只允许有注册商标的商品进入。
(4)注册商标比未注册商标更易创名牌,因为商标经注册后,可在商标上加注“注册商标”的标记,这就给广大消费者在心理上带来一种稳定和可靠的感觉。大多数消费者认为使用了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更可靠,容易赢得消费者的信任。
(5)在全国范围内唯一使用并受法律保护,其他任何人均不能使用。
(6)注册商标是一种可以留传后世永续存在的企业最重要的无形资产,可以转让、继承,作为财产投资、抵押等。
商标的首要作用是简单而有效地区分商品或者服务的来睬。对于消费者来说,有助于选择自己希望选择的商品或服务;对于商家来说.只有先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人的产品区分开来,才可能进行市场竞争并取得市场份额。
商标还有保证商品成服务质址的作用。如果这些商品和服务品质优良,那么由于商标是消费者区别商品的主要工具,所以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的良好印象会主要固化在商标上.形成对该商标的信赖感。而随着该商标的使用被扩大到其他的商品和服务之_L.消费者的信赖也会随之扩大到新的商品之上。由此,对消费者来说.商标其有了质量保证的作用。对于生产者来说,为了保持该商标的良好声誉不玻破坏,也往往会对相应的商品或服务执行严格的质量标准.商标在客观上也起到了保证商品或服务质量的作用。
商标的使用可以形成品味和文化认同。随着时间的推移,如果使用某一商标的商品都其有类似的较一致的风格和追求,消费者对该商标的情感会升华到文化f言仰的层面.典型的例子就是“苹果”,经过早期的苹果个人电脑,近期的iPod,iPhone,iPad等多种商品的持续使川.已经成为时尚的代名词。这时,对生产者来说,商标实际上起到r宜传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的作川。而对于消费者来说.购买、拥有使用这类商标的商品则成了体现品位及文化认同的象征。
商标是指由工商业团体、协会或其他团体安排的成员所运用的产品商标或效劳商标,用以标明产品的经营者或效劳的提供者归于同一安排。
证实商标是指由对某种产品或许效劳具有检测和监督才能的安排所操控,而由其以外的人运用在产品或效劳上,用以证实该产品或效劳的原产地、原料、制作办法、质量、精确度或其他特定质量的产品商标或效劳商标。
请求团体商标或许证实佛山商标注册的,应当依照《细则》第九条的规则,向商标局交送《商标注册请求书》、商标图样及商标黑白墨稿,一起附送主体资格证实以及该商标的运用办理规则。
文字商标的近似审查,商标近似是指商标文字的字形、读音、含义近似,商标图形的构图、着色、外观近似,或者文字和图形组合的整体排列组合方式和外观近似,立体商标的三维标志的形状和外观近似,颜色商标的颜色或者颜色组合近似,使用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那么文字商标的近似审查是怎样的?
1、中文商标的汉字构成相同,仅字体或设计、注音、排列顺序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2、商标由相同外文、字母或数字构成,仅字体或设计不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3、商标由两个外文单词构成,仅单词顺序不同,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4、中文商标由三个或者三个以上汉字构成,仅个别汉字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5、外文商标由四个或者四个以上字母构成,仅个别字母不同,整体无含义或者含义无明显区别,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6、商标文字字形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7、商标文字读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体外观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8、商标文字含义相同或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9、商标文字由字、词重叠而成,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0、外文商标仅在形式上发生单复数、动名词、缩写、添加冠词、比较级或最高级、词性等变化,但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1、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型号,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2、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产、销售或使用场所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3、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文字,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4、商标是在他人在先商标中加上起修饰作用的形容词或者副词以及其他在商标中显著性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义基本相同,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5、两商标或其中之一由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相对独立的部分构成,其中显著部分近似,易使相关公众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16、商标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显著性较强的文字商标,易使相关公众认为属于系列商标而对商品或者服务的来源产生误认的,判定为近似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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