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公司商标申请有禁忌吗?

17732605906

联系我们

  • 佛山兴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经理
  • 电话:17732605906(微信同步)

新闻中心

您的位置:首页 > 新闻中心 > 佛山公司商标申请有禁忌吗?

佛山公司商标申请有禁忌吗?

作者:佛山兴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1-09 08:26:26

商标稳居一席之地,它有利于企业开拓市场,有利于商品进入各大商场或超市销售,好的商标可以让你的企业更快速的发展。再来详细了解一下:

1、便于消费者认牌购物,打造品牌效应;

2、提高产品的知名度,树立品牌形象;

3、佛山商标注册人拥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防止假冒;

4、为申请驰名商标做准备;

5、商标是一种无形资产,可对其价格进行评估,可以通过转让,许可或质押来实现其价值;

6、增强顾客对产品或服务的信息;

7、商标是办理质检,卫检,条形码等的必要条件。商标稳居一席之地,愿与您共创美好明天!

2014年5月1日起施行的新《商标法》中增加了一种可注册的商标类型即声音商标,声音商标的可注册性使我国商标类型更为多样化并与国际社会接轨。作为非传统商标之一,声音商标足以作为企业的名片,可使消费者区分产品或服务来源,一听到某个耳熟能详的声音,立刻联想起这个企业,或者某个产品。新修改的条例在便利当事人方面做出了多项规定,细化了修改后的商标法的一些相关条款。本文从声音商标的类型、特征、注册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解释。

一、声音商标的类型声音商标可以分为两种类型,即:音乐声音商标与非音乐声音商标。其中,音乐声音既可以是专门创作的音乐,也可以是取自现有的乐谱,包括具有可识别性的广告歌曲旋律等;而非音乐声音既可以是创作的,也可以是直接复制自然界的声音,包括人说话的声音、钟声铃声或者动物的叫声等。

二、声音商标的特征:

(一)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相比所具有的特征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具有一些共性,比如都是用来区别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标识,都必须具有显著性等。但是由于声音商标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电子传播媒介,而传统商标既可以通过传统媒介,也可以通过电子媒介被识别出来,声音商标与其他传统商标相比又有其自身的独特之处。

第一,声音商标由动态要素构成。声音商标需要通过网络、电影、电视等媒介物以动态形式得以表达,而传统的平面商标、立体商标等都由静态要素构成,可附着于商品或服务场所,或直接表达。

第二,声音商标不是固定有形的。文字、图形等传统商标都是固定有形的,在任何场合下,例如图案的比例、颜色和字体风格的使用等都有明确严谨的可视性规定。而声音商标则不是固定有形的,其展现的是一个周期连续变化的过程。

第三,声音能够超越语言、国界的限制。声音能够更简单地传递信息,更容易为人们所接受和理解,借助互联网、多媒体等现代科技手段,可以实现在世界范围内的传播。

第四,声音商标更具有客观性。声音商标可以通过乐谱、声谱等形式来客观地表现声音的音调、频率、持续时间等,而气味商标、味觉商标、触觉商标的识别完全依赖于判断者的主观感受。

第五,声音商标便于检索,在实践中更具有可操作性。由于声音商标通常以电子文件方式就能实现,这种电子音频技术随着科技的发展已在全世界普及。而对于气味商标、味觉商标、触觉商标而言,目前仍然没有一个统一的展示方式,能够在线远距离提供气味、味觉或触觉的样本。

三、在我国,申请声音佛山商标注册需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声音商标注册的实质性条件声音商标注册须符合显著性、非通用性、非功能性等商标注册的一般要求。在显著性要件上,将声音商标分为具有固有显著性商标和获得显著性商标两类。对于具有固有显著性的声音不需要提供证据证明,而缺乏固有显著性的、普通的、常见的声音,则需要证明具有第二含义才可以获得注册。对于声音商标的显著性,通常要从整体上进行判断,以该声音是否足以使一般消费者识别某企业商品或服务来源并与其他企业商品或服务来源相区别为标准。例如整首歌曲或冗长的乐谱,如管弦乐或钢琴曲的完整乐谱,因一般消费者不易将其视为区别来源的声音,故不具显著性。

在非通用性要件上,必须警惕将一些具有通用性的声音进行商标注册,从而引发符号圈占的狂潮。例如,将鸡叫声注册于肉食类商品,将水滴声注册于矿泉水或饮料上,将乐器声注册于乐器等商品之上等。如何避免企业对处于公共资源领域的声音进行注册,在通过符号圈占损害同业竞争者的竞争利益的同时也损害了社会公众对该声音的使用利益,这也是值得研究的关键问题。商标法通过保护企业信誉而激励竞争,但是商标法不允许因生产商控制有用的产品特征而阻碍合理的竞争。

如果产品的声音获得商标权与它所标示的商品或服务的主要功能相重合,是为实现该产品的目的所必须的,会将竞争者置于与信誉无关的重大不利地位,那么该声音是功能性的。反之,如果功能性是第二位的,和商品没有必然的联系,则允许将该声音注册为商标。目前大多数国家和地区对功能性的商品或服务注册商标作了限制性规定。

(二)声音商标注册的程序性条件就递交声音商标的注册申请而言,目前世界各国或地区采取的模式主要有三种,即图样表示系统、描述性表示系统及混合表示系统。根据2014年修订的《商标法实施条例》第13第5款的规定,以声音标志申请注册商标的,应当在申请书中予以声明,并在商标图样框里对声音商标进行描述,同时报送符合要求的声音样本,以及在《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说明栏中说明商标的使用方式。声音商标的描述应当以五线谱或者简谱对申请用作商标的声音加以描述并附加文字说明;无法以五线谱或者简谱描述的,应当使用文字进行描述。

可以看出,我国声音商标的注册程序采用的是以混合表示系统为主,以描述性表示系统为补充的程序性要件予以注册声音商标。这种形式既要对申请注册的声音商标进行高要求的呈现,也要对用声谱或乐谱予以表达的声音,通过申请人的文字性描述呈现出其要表达的含义。此外,声音商标并非与传统商标注册审查制度一致,声音商标与传统商标的最大区别是,对声音商标的注册并非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

它必须是已被使用过,并在公众中能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具有知名度的;并且此声音必须是独特的。如《新闻联播》开始曲、好莱坞美高梅电影片头的狮子吼叫声等被大家所熟知的,并具有显著性的声音标志都可以被注册成商标。不过对于目前繁荣的互联网行业推出的各类APP软件,启动程序出现后具有识别度的两三个小节的声音,也可作为声音商标。

要知道随着我国商标申请量不断增加,商标的驳回率也随之提高。而驳回的原因主要分为两种:

一、不建议做驳回复审:

违反了《商标法》的基本规定,将一些法律明文禁止作为商标使用或注册的标识进行了注册,如:

1、第十条关系国家名称、军队标志、国际组织标志、红十字、红新月、民族歧视性欺骗性、有害道德风尚及不良影响、有关县级区划的地名等。

2、第十一条关系商品或服务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叙述商品或服务特点的标志、以及缺乏显著性的标志。

3、第十二条关于三维标志注册的限制性规定;第十六条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规定等。

申请注册的商标违反以上规定的将予以驳回,一般不建议大家再浪费时间和金钱去做复审。

二、可以考虑驳回复审:

是与在先申请的商标构成相同或近似。

驳回复审之所以有成功的可能性,是因为商标驳回是商标局作出的,但是商标驳回申请是向商评委提出的,商标局与商评委的审查标准有所不同,表现在:

1、商标局审查完全是根据递交的材料,不会考虑商标的实际使用情况;而如果提驳回复审的理由中有涉及商标的实际使用的,商评委会考虑。

2、对商标是否近似的判断,商标局与商评委的标准也略有不同:商标局基本是按照审查标准来审核,而商评委考虑的方面会比较全。

3、商标审查的主观性较大,不同的审查员得出的结果可能完全不同。基于商标审查的主观性,提商标驳回复审是有通过的机率的。

一个商标从递交申请到出审查结果,需要9-11个月左右的时间,如果被驳回,再走下一个程序,又需要耽误9个多月的时间。到那时,企业浪费的就不仅仅是几千块钱的金钱成本,还有因为品牌长期无法投入宣传使用的时间成本,那真的就是得不偿失了。

建议:注册商标时找个靠谱的代理商;商标代理是一项法律服务,归根结底,还是需要靠专业能力和严谨的法律态度来服务客户。时代在发展,互联网能突破的也仅仅是技术,而无法取代人的专业和经验,一家好的商标代理机构,只要前期做好商标查询工作,能大大提高佛山商标注册的成功率,而不用后期再费心费力的考虑去做驳回复审工作。

商标是企业稳发展的基础,因此,对企业进行合理有效的管理是非常重要的,以避免因管理不善而造成的无形资产的不必要损失。及时变更信息是商标有效管理的重要手段之一。以上几项变更分别有相应的申请表,分别是: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表、商品/服务删除申请表、商标代理人变更申请表,商标申请/注册事项更正申请表。变更申请人姓名、住址时,使用同一份申请表,同时变更,只需一份申请,其余变更按相应申请填写。

上述几个变更项目都有相应的变更申请表,分别是: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称/地址变更申请书更改申请人的姓名和地址时,使用相同的申请表。同时,只需提交一份变更申请表。其他变更,应根据变更内容选择相应的申请表。填写申请表后,应准备相关文件:

1、申请人主要资格证明(一般包括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2、由服务机构办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一般会有模板,申请人只需签字或盖章);如果是自己做的,经办人需要带身份证复印件。

3、特别是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和含义时,应当提供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比如法人企业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工商部门出具变更证明;个人变更,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变更证明。

4、变更成本。办理变更手续时要收取正式费用。如果是别人处理,会有一定的额外费用填写申请表后,应准备相关文件:

一、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一般包括加盖公章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签字的《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由服务机构办理的,应当出具委托书。(一般会有模板,申请人只需签字或盖章);如果是自己做的,经办人需要带身份证复印件。

三、特别是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和含义时,应当提供有关登记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比如法人企业变更公司名称,需要工商部门出具变更证明;个人变更,需要户口所在地出具变更证明。

四、变更成本。办理变更手续时要收取正式费用。如果是别人处理,会有一定的额外费用上述书面文件、资料准备完毕后,可提交商标局。

提交申请有两种方式:一是直接到商标局营业厅办理;二是由服务机构提交申请;建议选择这种方式,让专人跟踪整个业务的进展,避免公司的营业地址在如有变更,商标局出具的通知文件不予受理,因为提交申请时需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填写,邮寄时也会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邮寄。上述书面文件和材料准备好后,可以向商标局提出申请。

提交申请有两种方式:路线二:由服务机构提交,建议选择此路线,以便有专人跟踪整个业务的进展情况,以免因公司营业地址变更而收到商标局发出的通知文件,因为申请提交时需要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填写,邮寄时也会按照营业执照上的注册地址填写。变更时应注意的重要问题:变更申请人的名称、地址时,必须同时变更商标所有人所有的商标,不得单独变更一个或多个商标。变更过程中需要注意的重要问题:变更申请人名称或者地址时,必须同时变更商标所有人所有的商标,一个或者多个商标不得单独变更。

变更是非常简单的,但也有一些情形往往使债权人无法区分是变更程序还是转移程序。例如,当一个自然人同时是两个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时,如果要将一个法人的商标变更为另一个法人的商标,我们往往会想当然地认为这是一种变更,这是一个完全错误的概念,因为商标专用权是两个不同企业之间的一种转换,属于商标专用权的转让范围。因此,在商标管理中,必须对各种情况有一个清晰的认识,才能做出正确的判断。

很容易混淆不属于商标变更的几种情形:

一、它不属于需要从一个所有者转移到多个共同所有者的变更。

二、多个共有人变更为一人不属于变更,应当办理过户手续。

三、虽然两个法人是同一个法定代表人,但其专有权的变更也属于转让,而不是变更。


 

版权所有:佛山兴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网站地图  技术支持QQ/微信:17665341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