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商标注册讲述注册商标过程中会遇到的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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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商标注册讲述注册商标过程中会遇到的陷阱

作者:佛山兴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7-23 08:05:28

随着近几年知识产权的大力宣传,商标使用也普及化,现在在市场上一个注册商标已是个入门门槛,比如店铺要入驻大型商场,商品要上架超市,在京东、天猫、拼多多等电商平台开设店铺,都离不开商标。很多人都想要拥有一个商标,但是却不是那么容易的。今天佛山商标注册就来和大家说下在注册商标过程中会遇到的陷阱,大家可要擦亮眼睛避免踩坑。     

1、坑一:商标注册不查询随便提交     现在我国的商标注册量越来越多,不是任意想一个名字都是可以注册的。商标局在进行审查时候,同名、同音、近似商标等等都会驳回,还有些商标法明确规定不能注册的,也不能进行注册。商标查询能够有效提高注册通过率,否则申请人如果花了钱又投入了宣传,后续商标注册不通过的话那真是得不偿失。 

2、坑二:绝对化承诺——有内部关系、加急注册、通过率百分百等,不要着急使用商标就相信加急注册,注册商标过程:商标初审6-9个月,初审后公告3个月,算下来整个时间也要9-13个月。加急上报是可以尽快提交申请,但是加急注册是任何一个机构都办不到的,并且在提交商标注册申请后,都是由商标局官方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没有内部关系这种说法可以百分百进行通过,当有代理机构和您说些绝对化承诺时,不要轻易相信。     

3、坑三:注册要营业执照,可以随便弄一个     提交注册商标注册时候需要提供公司营业执照或者个体户营业执照,不要抱着侥幸心理,图省事而去伪造相关文件,否则浪费商标注册费用又浪费时间。     

4、坑四:注册商标超低费用,你以为的划算其实已经入坑     商标注册费用分为两部分:商标局官费+商标代理机构服务费。一标一类(10个商品/服务项)费用为300元,如通过线上渠道提交为270元,每增加一小项收费为30元,线上为27元,如果选择多类别的费用重新计算进行叠加。网上现在不乏有许多代理机构注册商标费用为299、399、499元等,这时候可要擦亮眼睛了,警惕后面乱收费现象,毕竟赔本的买卖谁都不会做。     

5、坑五:接到来电——你的商标被驳回了!     很多人在注册商标后都会收到一些电话,说您注册的商标被驳回了,可以为您提供驳回复审等等服务,但是其实真相未必这样。注册商标后可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网站进行查询相关进度,并且商标被驳回、被他人提异议等,商标局都会有官方发文,一切以官方文件为准。     

以上只是简单列出几个大家在注册商标过程中通常会遇到的陷阱,想要避开这些陷阱的方法除了加强自身对商标注册的专业知识外,还可以通过靠谱的商标代理机构来为您注册商标。

现在注册公司,很多人都有这样的疑问:注册流程和步骤都有的,就是不成功,关键就在于注册地址!这是很多人的痛,不知道怎么弄才好,其实没有什么难处!注册公司平台小编来教你!

工商注册对注册地址的规定:公司地址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证明:《房屋所有权证》复印件;国有土地《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房管部门颁发的《房屋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土管部门颁发的《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属国有土地上新建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建设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许可证》复印件;属新购买的房屋,尚未领取《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购房合同、F票、商品房预售证复印件;属公管房,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和《土地使用权证》的,则提供由房管部门出具的有关产权证明;属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暂时无法提供产权证的,如产权属乡、镇政府所有,可由乡、镇政府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如产权属农民或村委会有,应由房屋所在区国土资源部门或房管部门出具同意使用场地的证明;公司的住所系租借的,除提交上述之一的产权证明外,还应提交下列之一的使用证明:

1、属租赁的,提供房屋租赁协议;若属转租的,应提交转租协议和房屋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转租的证明或在转租协议上盖章确认;

2、属母企业无偿提供给子企业使用的,提供母企业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

3、房屋产权属股东所有,由股东无偿提供给所投资的企业使用的,提供股东出具的无偿使用证明。以底层房屋和二楼以上住宅(含二楼)作为经营场地的,则另应提交规划部门的审批意见,以下特殊情况作特殊处理:

1、房管部门的直管公房,已办理"住改非"手续,或产权属部队的房屋,已经部队相关部门批准作为经营用房,如属二楼以上住宅,则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如属一楼房屋,均需去规划部门审批,工商部门凭规划部门同意见或"不属破墙开店"意见,办理登记注册;

2、房管部门已颁发《房屋租赁许可证》,或国土资源部门已颁发《土地使用权租赁许可证》的,不论房屋性质,也不论房屋层次,均不再去规划部门审批;

3、原有厂房内再办工业企业,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

4、宾馆主楼一楼作为经营用房,不再报规划部门审批,但其裙房仍需报批。经济适用房不得作为经营场所。

从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上看,应从过错与,无过错,两方面来分析,在适用过错归纳原则的场合,其构成必须同时具备行为的违法性:(加害行为),损害事实,因果关系与过错四个要件。就基于无过错责任原则认定的侵权行为而言,由于不考虑为人是否有过错,因而过错不再是该类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

1、违法性。造成损害事实的行为必须具有违法性质,行为人才负有赔偿责任。否则,既使有损害事实,也不能使行为人承担赔偿责任。无论行为人实施的活动是否侵犯了著作权人的利益还是其实施的活动对著作权的利益构成重大威胁,在将来必然损害著作权人的利益,都构成了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2、损害事实。它通常是指侵权人所实施的行为客观上给受害方带来了伤害。如果侵权人的行为给著作权人造成了损害且无法定的负责理由,则侵权人应承担法律责任。但是,如果侵权人实施了侵权行为而未对著作权人造成实际损害是否应承担侵权责任呢?如某人未经著作权人许可非法大量复制其作品,但未分行,这是否属于侵犯版权行为?又如某出版者,未经作者许可擅自出版但支付给作者稿酬的。我认为这些都是侵权行为,因为他们未经作者许可又无法律许可,侵权人行使了本应由著作权人所控制的权利或妨碍了著作权人权利的行使。

3、因果关系。即是只有当侵权人所实施的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存在因果关系时,侵权人才承担责任。如果加害人虽然侵权违法行为,但受害人的损害与此无关,就还不能令其承担赔偿责任。

4、主观过错。在侵犯著作权的行为中,在适用过错责任的场合:主观上有过错的要承担责任。过错是行为人决定其行动的一种心理状态。过错包括故意和过失两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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